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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新聞背景
   晚上頻繁起夜,白天按時上班,寶貝只能扔給老人或保姆照看……這是大部分職業女性產後面臨的現狀。北京市人大代表、北京握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幼隨身碟君建議,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,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貼或由財政出資保障,以改善幼兒家庭緊張的生活狀況。(8月11日《北京晨報》)
   “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”,北京市人外接式硬碟大代表的建議好處多多。一是孩子不吃虧。“金水銀水不如媽媽的奶水”。世衛組織和國際母乳協會建議媽媽們哺乳孩子至少到一歲,最好能到兩歲,3年產假可以讓孩子享受到最佳和足量的母乳喂養。
   二是媽媽不遭罪。晚上頻繁起夜,白天按時固態硬碟上班,是哺乳期媽媽的生活寫照和難承之重,許多女士直喊“吃不消”。
   三是祖輩不受累。媽媽們休完產假上班,照顧孫輩的任務勢必落在爺房地產爺奶奶身上,讓老人同樣叫苦喊累。
   不過,正如凡事具有兩面性一樣,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同樣屬“有人歡喜有人憂”的糾結難題。產假性質屬“帶薪休假”,於是,“錢從何來”成為首當其衝的難題,而用人單位“給不起”顯竹北售屋然是不爭的現實。
   而且,在當下就業形勢嚴峻、競爭日趨激烈、資方仍具強勢的環境下,女性員工“休不起”也並非杞人憂天。同時,就女性的工作能力而言,鑒於經濟與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的客觀現實,離崗休假3年的女工,未必能適應新的崗位需求;而從長遠的角度考量,“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”的制度設計,或可加劇重男輕女的就業歧視。
   至於由社保或財政提供生育津貼的方式為3年產假“買單”的設想,同樣需要承載能力和制度設計的科學論證。由此看來,“產假延至三年”的建議,確屬“理想很豐滿、現實很骨感”的“美談”。也許,基於權衡利弊的對比考量,“三年太離譜、一年接地氣”或可成為利益博弈後產假設計的“最大公約數”。(張玉勝/河南)  (原標題:“產假延至3年”聽起來很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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